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

李鴻禧


李鴻禧,1937年3月,台灣嘉義市人,憲法專家。兩蔣時期是台灣“四大自由派學者”之一。
父親李長庚,日治時期服務台灣銀行嘉義分行,頗受日人重用。李鴻禧1949年考進嘉義中學初中部,1955年進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。在學期間,涉獵日本的憲法著作,對日本人美濃部達吉的“天皇機關說”更作深入研究。李鴻禧欽佩其憲法及其風骨,後決心去日本攻讀憲法。1958年畢業,服預官役之後,回故鄉嘉義教書,不久進行政院任職。1964年放棄教育部美國獎學金留學考試,一心前往日本國立東京大學。1968年考取日本政府獎學金,“遠離寡母、妻子和一對仍在幼稚園的兒女”,留學東京大學法政研究所,從碩士班到博士班六年期間專攻憲法。東京大學法學博士蘆部信喜是李鴻禧博士論文《戰後日本司法獨立之分析研究——以人權保障為基準》的指導教授(惟始終未取得學位),蘆部本人是“日本近代公法學宗師”──美濃部達吉的學生,憲法大儒宮澤俊義教授的學弟。1974年8月回到臺大,初任講師,再升為副教授、教授。早期熱心從事黨外運動,曾任凱達格蘭學校校長,現職財團法人凱達格蘭基金會董事長。對於《中華民國憲法》的“怪異性”有極其激烈的批判,稱其為“龍的憲法”。著有《憲法教室》等書。
民進黨政府執政後,李鴻禧被聘為“新憲法小組”召集人,並制定“制憲時程表”:原預計2006年“完成新憲法架構”,2007年5月20日付諸公投,2008年5月20日“正式實施新憲法”,唯並未實現。

[编辑] 學歷
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法律系法學組
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法政研究所公法科(憲法)碩士組
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法政研究所公法科(憲法)博士組
[编辑] 經歷
國立台灣大學副教授、教授
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法政研究所客座研究員
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
西田社布袋戲基金會董事長
專書著作:
《憲法、憲政之生理與病理》(前衛)、《憲法教室》(月旦)、《民間司法改革白皮書》(業強)、《憲法與人權》(元照)、《違憲審查論》(元照)、《台灣法律史研究的方法》(學林文化)、《台灣憲法之縱剖橫切》(元照)、《台語之美》(清涼音)、
《李鴻禧教授的幸福觀》(清涼音)、《社會與人口》(清涼音)、《台灣憲法淺說》,(清涼音)、《西方瑞士,東方台灣》(清涼音)、《李鴻禧憲法教室》(元照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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